新疆光伏项目未批先建行政处罚案
企业行政处罚新疆执行律师:吴小薇律师
案例详情
1.新疆新能源投资企业 2.面临的具体处罚和致命风险 企业在建设200MW光伏项目过程中,因部分升压站及配套道路提前施工,被认定存在“未批先建”问题,涉及临时占地约73亩。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部门拟联合处罚,并可能影响项目并网节点及新能源补贴资格。 3.律师核心动作:3个关键专业动作 (1)拆解项目建设时序 重点区分主体工程与临时设施施工阶段,降低违法建设范围。 (2)强调地方招商背景 围绕项目已纳入地方新能源重点招商计划、取得前期备案等事实,论证企业不存在恶意违法建设。 (3)控制并网风险 推动企业同步补办土地及环评手续,避免影响国家电网并网审核。
案件结果
风险化解结果 项目最终未被责令停工,企业在整改后顺利完成并网。 客户价值 帮助企业避免因并网延期导致数亿元新能源收益受损。